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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的中国民族烟草工业

自“九一八”事变起,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华战火,在中国大地上整整燃烧了十四年。经过浴血奋战,1945年,中国人民同世界反法西斯人民一起,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

20世纪初,中国民族卷烟工业初具规模。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活跃的商品市场、充裕的劳动力等条件,上海吸引大量资本投资卷烟工业,逐渐成为民族卷烟工业的中心。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中国整个卷烟工业分布及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日本帝国主义在其占领区实行严酷的经济“统制”和垄断政策,民族卷烟工业只能在夹缝中艰难生存。在内挤外压、动荡不安中,民族烟草工业积极开展爱国救亡运动。烟草产业工人和全国工人一样,政治上毫无民主权利,经济上遭受剥削和压迫。为求生存,工人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展了不屈不挠的斗争。

时值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到来之际,循着抗战的足迹,让我们一起回顾抗战时期的中国民族烟草工业。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为了加强对中国经济领域的控制,在其占领区实行“统制”政策,以达到垄断物资的目地。民族烟草工业同样难逃厄运。

上世纪30年代,日本侵略者建立了满洲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并在辽宁营口、沈阳和大连等东北地区建立多个卷烟厂。此前已在中国市场运营的东亚烟草株式会社基本控制了华北地区的市场。通过这种方式,日本烟草工业与中国烟草工业抢占市场。

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日本侵略者对经济领域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控制卷烟工厂,垄断烟叶原料和卷烟销售市场,大肆掠夺民族资产和劳动力,中国民族卷烟工业的发展遭到压制。如在上海,日本侵略者利用联营社垄断烟叶原料,上海一些卷烟工厂面临破产的危险。

“八一三”淞沪会战后,近30家民族卷烟企业先后遭到破坏,其中14家烟厂损失尤其惨重。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厂房和主要机器设备均被日军焚毁;华成烟公司机器设备全部被毁,厂房部分毁损,约6000桶烟叶被焚烧。当时,上海民族资本烟厂仅19家开工。1939年年底,民族资本家于耀西出资在山东济南创办的东裕隆烟草公司更是被日本烟草公司强行收购。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初,日本侵略者更是野心勃勃,将东亚烟草株式会社、共盛烟草株式会社、武汉华生烟草株式会社等6家公司合并,在上海组织成立了中华烟草株式会社,开始着手全面“统制”在华卷烟工业。

在日军侵略过程中,许多中国卷烟工厂毁于硝烟中,但民族资本家并没有屈服。他们有的在租界内继续重建厂房,创建了不少爱国品牌卷烟,用多种形式支持抗日爱国运动;有的将工厂迁往重庆、贵州、云南等地,另辟市场,将烟草工业与烤烟种植技术引入当地,在战火中振兴当地烟草产业。

随着上海、山东青岛、天津、湖北武汉等地沦陷,不少学校、机关、工厂纷纷迁往西南、西北等地,一些城市,如云南昆明、重庆、甘肃兰州等人口激增,卷烟消费量大幅增长。加上卷烟货源中断,一些民族卷烟工厂也迁至云南、四川、广西、贵州等地。同时,一些手工卷烟加工者将手工卷烟技术、手摇卷烟机等带到上述地区,推动了当地卷烟工业的发展。

如1937年后,甘肃地区卷烟消费量不断增加,地方烟草供不应求,各地手工制烟作坊兴起。当时,在国民党政府注册的兰州卷烟厂有新华纸烟厂和华陇烟草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另外,天水有西北烟厂、松茂家庭工业社等5家;庆阳有华丰、恒泰等多家烟厂和作坊;平凉有纸烟作坊11家。甘肃地区私营卷烟生产厂家在抗战时期最多时达50多家。

再如,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曾是国内最大的民族卷烟工厂,在天津、上海、汉口等地设有公司和分厂。1938年,日本侵略者逼近武汉,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汉口分公司决定搬迁,将卷烟设备、烟叶原料等分批运往重庆。1939年3月,该公司在重庆设立分厂,生产“双喜”“黄金龙”“高塔”等,月产量300余箱。

此外,1940年,官商合办的华福烟厂在重庆筹备建厂,历时3年,于1943年7月开始生产“华福”“火炬”“三六”等卷烟,月生产能力达900箱。“华福”卷烟于1943年7月28日试销,每箱出厂价3万元,每包零售价30.4元,试销不到一个月就广受好评。当年9月18日,该公司将每箱出厂价调整为4.93万元,每包零售价为50元,价格增长,销路却一直不错。1944年年初,“华福”卷烟出厂价由每箱4.93万元调整到6.91万元,成为当时重庆畅销的卷烟品牌之一。此外,重庆一些中小型卷烟厂和手工卷烟作坊也迅速发展起来。至1943年4月,重庆卷烟厂达72家。1944年,重庆卷烟厂发展到127家,成为当时全国重要的卷烟生产基地。另外,1940年,由官僚资本创办的贵州第一家,也是规模最大的卷烟工业企业——贵州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同样见证了抗战时期民族烟草工业的兴起和发展。

为应对财政和军费不足,上世纪40年代,国民党政府决定对盐、烟、糖、酒、火柴、茶叶6类商品实行专卖管理。1942年1月,国民党政府财政部设烟类专卖筹备处;5月1日,正式成立烟草专卖的行政机构;5月13日,经过立法程序后,公布《战时烟类专卖暂行条例》,正式宣布在国统区实行战时烟类专卖,发布《战时烟类专卖条例施行细则》,规定烟类专卖的范围包括纸卷烟、雪茄烟、薰烟叶、其他机制或仿机制烟类、卷烟用纸,同时对纸卷烟、雪茄烟、薰烟叶、卷烟用纸、制烟机器及特种用具的生产、收购、运销、价格、进口及卷烟携带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国民党政府财政部根据国家专卖事业设计委员会的建议,在重庆市设立烟类专卖局暨董事会,隶属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各地在实行专卖的区域成立烟类专卖局,共划分为11个区,即川康区(兼管鄂西)、河南区(兼管皖北、鄂北)、广东区、广西区、闽赣区、苏浙区(兼管皖南)、湖南区、贵州区、云南区、陕西区、甘宁青区。战时环境恶劣、运输困难,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采取的烟草专卖管理仅限于对专卖物品的战时管制而已。直到1945年,国民党政府决定停止对烟草类产品的专卖管理,但依然采取统一征税的方式。战时烟草专卖制度实行近四年,在保障国家税收、提供抗战财力支援等方面仍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入侵越南和缅甸后,1942年,日本侵略者切断了滇缅公路交通,云南外来卷烟受阻,再加上当时迁入云南的大批军民对卷烟需求增多,云南烟草事业得以发展。为解决卷烟原料供应不足的问题,上世纪40年代,宋子文与云南省政府商定,在昆明东郊定光寺蚕桑苗圃农场尝试引种来自美国的烤烟,并获得成功。从此,美种烤烟在云南扎下了根。由于烤烟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烟叶产量迅速增加,云南烟叶复烤和烟草工业随之兴起。云南省政府于1942年在昆明上庄新建烟叶复烤厂和云南纸烟厂。这期间,昆明等地先后创建77家卷烟工厂。

1942年,福建各地卷烟业大受冲击,龙岩合股经营的卷烟厂和家庭作坊式小烟厂仅10家,重要的有三友工业社、南方卷烟厂、新兴烟厂等。其次,战争使得流通梗阻,福建烟草行业遭受严重损失。如永定烟丝,在清朝末年曾远销全国各地。由于战争,沿海失守,港口被封,永定烟丝外销之路断绝,损失甚多。与云南地区发展情况类似,福建地区因烟草原料短缺,也开始引种烤烟。

抗战胜利后,大批因战争迁移的人员返回家乡,有些地区卷烟需求量随即大减。如1946年,云南卷烟销量大幅下降,种植面积比前一年下降了52%,烟叶总产量比前一年下降了46%。但随着经济的恢复,其他地区的卷烟工厂纷纷前往云南收购烟叶,当地烟叶遂恢复生产。

由于日寇的疯狂“扫荡”和国民党政府的经济封锁,解放区的财政十分困难。党中央号召解放区机关、学校、部队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努力克服财政和经济困难。晋察冀、晋冀鲁豫等革命根据地为保证军需民用,多途径发展卷烟工业。

岳飞烟厂。为响应号召,晋察冀军区第三军分区政委王平,于1938年年底,在阜平县王快村创办岳飞烟厂。接着,晋察冀边区又先后创办了九龙芝烟厂、汽车烟厂、双剑烟厂。这些卷烟工厂充分利用当地质地优良的烟叶,生产的卷烟不仅满足了边区军民物资供应需要,也为八年抗战胜利积累了部分资金。抗战胜利后,岳飞烟厂不断发展壮大,改名为裕中烟草股份有限公司。

抗大烟厂。“皖南事变”后,中共中央将原新四军所属部队整编为7个师,将李先念率领的豫鄂挺进纵队编为第五师。随后,第五师司令部迁驻湖北大悟山下白果树湾,直至1945年。在此期间,第五师在大悟县白果树湾开办了抗大烟厂。

王家坊卷烟厂。1941年,新四军第五师在湖北宜昌肖家桥成立一个办事处。随后,新四军第五师在当地创建王家坊卷烟厂。全厂职工20余人,厂房、设备简陋,每日生产卷烟2万多支,条烟上统一盖有印章,上面有“王家坊卷烟厂制”字样。1945年春,第五师转移,王家坊卷烟厂停办。

大鸡烟厂。沂蒙山革命根据地的广大军民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广泛开展大生产运动,在山东临沂、日照等地先后创办卷烟企业。1942年秋,八路军115师自筹资金在临沂市莒南县横沟村创办了大鸡烟厂,生产“鸡”牌卷烟。该卷烟商标由烟厂指导员鲁光设计。开办之初,烟厂规模较小、工艺简单,仅有4名职工,产品仅有这一个“鸡”牌。办厂的目的之一是以销售卷烟为掩护到敌占区搜集军事情报。1943年春,山东军区接收该厂,扩大了其生产规模,并将烟厂定名为利华烟草公司,将产品定名为“大鸡”。1945年日本投降后,在党的领导下,该烟厂在日照、临沂等地设立分销处,并逐步从手工生产转为机器生产。他们生产的卷烟质量好、信誉高,广受欢迎。

华丰烟厂。1942年,甘肃陇东解放区军民积极创办卷烟工厂。当年5月,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陇东分公司创办了华丰烟厂。生产所用原料主要来自庆阳合水县定祥、板桥和宁县的政平等地,一般使用从农民手中收购来的黄花晾晒烟叶。烟厂从外地请来技术人员指导生产,主要生产“黎明”“战马”“红光”等卷烟。1946年,该厂职工80多人,年产量最高时达到3000万支。

新群烟草公司。抗战初期,敌人实行经济封锁,机制卷烟进不来,手工卷烟供不上,淮南地区几位商人集资筹办了一个群众烟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神龙”卷烟。1942年年底,该厂与解放区政府合股经营后,原卷烟厂改名为新群烟草公司,曾出品“飞马”牌卷烟。该卷烟厂是当时根据地规模最大的一家股份合作制卷烟工厂。当时,新群烟草公司在保障供给、增加财政收入、开展对敌经济斗争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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