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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批发一手厂商,稳定渠道香烟货源,一手货源批发市场

烟草批发一手厂商,稳定渠道香烟货源,一手货源批发市场
烟草批发,指从事卷烟销售,通过烟叶收购、运输、仓储、加工和配送等环节,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商或消费者。
 批发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3.有与所经营的商品品种和业务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并符合安全要求。 4.有熟悉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掌握烟草专卖管理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管理人员。 5.有与其经营规模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资金信用良好;会计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商部门对批发企业的登记注册: 



 申请人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国家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受理后,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予以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发给《营业执照》。 
 申请人持《营业执照》到当地公安部门备案。



烟草批发是卷烟销售的一种形式,是指通过烟叶收购、调拨、储存等环节,将烟叶或复烤原料加工成成品香烟的过程。
烟草行业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产业和支柱性行业,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对卷烟消费需求不断增加,同时,国内卷烟市场呈现供大于求的格局,企业盈利空间收窄,为推动我国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需要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业态,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 政策依据
1. 《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国发〔2020〕9号
2. 《关于推进"互联网+流通 行动计划"的通知》财建〔2018〕247号
3. 《关于规范零售药店经营行为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9〕5号)
二. 试点范围
1. 试点地区:北京市西城区
三. 试点内容
(一)支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创新。支持企业建设智慧门店,利用大数据赋能,加强与电商平台的深度对接合作,打造集展示体验营销配送于一体的新零售模式,拓展线上业务,扩大销售规模。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全渠道智能物流网络,提高物流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二)支持发展多业态融合。鼓励企业以现有门店为基础,结合消费者多样化购物需求,探索开展便利店、无人超市等多种形态的新零售模式。支持连锁便利店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转型,提供便民生活服务和增值服务。鼓励大型商场、超市向复合型商业中心转型,提供休闲餐饮娱乐等服务。引导实体商业与金融科技相结合,推广无现金支付,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
(三)完善供应链生态。引导和支持上下游关联方加强合作,共同开发特色产品,丰富产品结构。鼓励品牌商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调整产品结构,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推动供应链上下游协同联动,形成稳定高效的生产供应关系。
四. 扶持方式
1. 财政资金补助。中央财政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7]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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