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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假冒香烟、走私香烟40年回眸

香烟打假打私,是国家法律赋予烟草行业的神圣职责。

建机制、堵源头、打团伙、净市场……改革开放以来,烟草行业始终高擎烟草专卖利剑,保持香烟打假打私高压之势,重拳打击制售假烟、走私香烟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40年来,烟草行业不断顺应时代形势、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协作,为香烟市场发展营造出一方净土。长期以来,我国香烟市场净化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处于全球领先水平。

站在新的历史交汇点回顾与展望,烟草行业更要不忘专卖初心、牢记制度使命,用勇于担当、奋力作为的实际行动,掀起香烟打假打私新高潮,毫不动摇地坚持和维护烟草专卖制度。

 

重拳治乱 利剑出鞘

回顾过往,重拳打假打私的发展历程,始终与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同频共振,为烟草行业和香烟市场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驾护航作用。

1982年,我国开始对烟草行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1983年9月,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条例》,正式确立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1984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对烟草行业进行全面管理。

上世纪80年代,烟草行业按照国家要求,始终将打击假冒香烟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彼时,全国名牌香烟都遭到仿冒,烟草行业对制假窝点严厉打击,遏制了制售假烟发展。

1992年,我国首部关于烟草专卖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正式施行,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和固定了烟草专卖制度。自此,我国烟草专卖走上了全面依法治理的轨道。

打击假冒香烟、走私香烟40年回眸

△专卖管理为香烟市场营造出一方净土  

专卖法律成为烟草行业依法依规的利器,斩向制售假烟、走私香烟的不法分子,更成为烟草行业忠诚履责的光荣使命。

上世纪90年代,制售假冒香烟活动再次猖獗。据统计,当时市场上假冒香烟品牌多达250多个,造成烟草行业香烟销量从1996年起连续三年下降,到1998年,流入市场的假烟数量高达200万箱以上,给国家造成约60亿元的经济损失。

同一时期,我国每年流通的走私香烟高达500万件,来自海关的数字表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走私香烟偷逃关税年均在一百五六十亿元,约占烟草行业当时上缴税利的30%。

香烟打假打私,刻不容缓,引起国家和烟草行业的高度重视。1993年、1994年,国务院先后印发文件,明确要求重点打击香烟走私、整顿香烟市场。1994年、1995年间,国家局、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要求严厉打击香烟走私整顿香烟市场。

1998年,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召开后,国家局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整顿香烟交易市场打击走私贩私活动的通知》,针对当时香烟交易市场秩序混乱、摆卖走私烟现象十分普遍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严厉打击香烟走私贩私、深入清理整顿香烟交易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

同年10月,国家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香烟走私工作的通知》,明令停止保税区香烟转口贸易,坚决取缔走私香烟批发市场和交易市场,并对免税店进口香烟实行总量控制等要求。

针对猖獗的假冒香烟,烟草行业同样亮剑扬威。1997年,国家局提出“内管外打”的专卖管理工作方针,确定了第一个专卖管理三年阶段性工作目标,在强化内管堵源头的同时,联合相关执法部门,深入打假打私,彻底清理了严重贩私贩假的香烟自由批发市场。

在国家局领导下,三年阶段性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有力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据统计,1999年烟草行业共查获假烟118万件,捣毁制假窝点2427个,收缴制假烟机1677台。至2000年,全国非法香烟批发市场已基本被取缔。

 

联合作战 打假破网

进入新世纪,香烟打假打私工作又站在了新的起点上。

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各级烟草专卖稽查队伍逐步建立健全,专卖管理与行政执法得以相对分开,有利于集中查案力量、加大打假力度。同时,多年来香烟打假打私的实践又面临新的课题:由于行政执法缺乏抓捕犯罪分子的手段,使制假分子难被绳之以法,制假活动不断出现反弹。

由“单兵作战”转向多部门、跨地区联合“作战”——总结以往打假打私工作经验,烟草行业专卖打假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晰,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出击,打假打私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对香烟市场的治理从“治标”走向“治本”。

2001年10月29日,国家局与公安部印发联合开展重点地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香烟、非法拼装倒卖烟机团伙专项行动的方案,于当年11月起,联合对福建、广东等九个制售假烟的重点省份展开香烟打假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中,烟草行业发挥出情报渠道多、信息灵和富有打假实战经验的优势,公安部门充分展示其侦破大要案、抓捕犯罪分子及提供有力追刑证据的长处,双方优势互补、形成强大合力,香烟市场秩序明显得到好转。

2002年,烟草行业将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打假固化为联合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制度,此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入到“强强联合”的方阵,各级烟草部门也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同综治办、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建立了香烟打假联席会议制度。

打击假冒香烟、走私香烟40年回眸

△联合打假机制,沉重打击了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图为广东烟草、公安机关查获的假烟 

建立联合打假机制,是烟草行业在多年打假实践中探索出的重要经验。多方协作之下,烟草行业逐渐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联合打假打私体系。

海上抓,岸边堵,口岸查,市场管——“海啸行动”“天鹰行动”“断链行动”“闽粤一号”等一系列打假专项行动相继展开,共同打击香烟走私活动。2009年、2010年烟草行业年均查获假烟数量在50余万件左右,2011年进一步降至38.2万件的低点。

“端窝点,断源头,破网络,抓主犯。”这一时期,打假工作思路也在发生转变。

斩草贵在除根,联合打假协作机制建立后,犯罪分子的制假手段“魔高一丈”,形成生产、贩运、囤积、分销一条龙的地下产业链,摧毁整个制假网络比捣毁一两个制假窝点显得更为重要。

2005年6月18日,北京、河北公安、烟草首次跨地区联合行动,成功捣毁一个以河北涿州为据点、主要辐射北京地区的特大销售假烟网络。这一网络案件开启了全国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工作的先河。

此后,国家局、公安部印发《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工作方案》,以实现“以物见人,以人见网”的深度打击,并要求各地市级烟草局每年要打掉1~2个较大规模的销售假烟网络。

跨省、跨地区甚至是跨国联合,布下更大的“天网”,将不法分子“连窝端”,打假打私工作进入新阶段,实现新突破。

2007年,公安部、国家局印发《关于对制售假烟重大案件实行督办制度的若干规定》,实行制售假烟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将打击制假售假网络案件又向纵深推进一步。

伴随“打假破网”工作的深入开展与联合督办制度的确立,各级烟草部门不断完善香烟打假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重大案情通报、信息交流、联合办案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香烟打假打私格局,有效打击和遏制了制售假烟活动。

 

综合治理 以变应变

既重视“打和堵”,又注重“疏与防”,从根子上解决问题,是烟草行业在香烟打假打私实战中探索出的又一法宝。

福建云霄,制售假烟的重灾区。烟草行业与云霄制假窝点的“拉锯战”持续了数十年,违法行为数次死灰复燃,其根源在于,制假售假为当地村民带来不菲的收入,断了这条路,村民们不知生活来源在哪里。

打疏结合、综合治理,是治本的好手段。为推动云霄转型发展,烟草行业从2012年开始每年投入专项资金支持打击制假、发展经济,帮助云霄加快发展节能光电产业和特色农业,帮助当地群众有事做、有钱赚、有出路。

2014年,云霄顺利完成国家局2011年年底提出的“三年摘掉云霄香烟制假重灾区的帽子”这一目标任务。如今的云霄,光电、农业等产业蓬勃发展,曾经参与制造假冒香烟的村民走进工厂,成为光荣的产业工人,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了。

打击假冒香烟、走私香烟40年回眸

△行业各级专卖管理人员素质得到不断推升 

顺应新形势,展现新作为。当烟草行业正在积极与“互联网+”接轨时,假冒香烟、走私香烟也悄悄搭上这趟“顺风车”。利用互联网销售假烟,通过物流寄递假烟等案件呈井喷式爆发态势,打假打私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变化。

以变应变,专卖护航,新形势激发出行业香烟打假打私工作的新作为。

——国家局与公安部、工信部、原国家工商总局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通告》和《关于开展打击网上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工作的通知》,打假利剑开始深入虚拟世界的新战场。

——2017年,国家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形成打击利用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整体合力。

——针对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的新特点,国家局组织修订《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工作指引》,联合公安部、工信部等有关部门,加大微信等自媒体平台非法经营案件的查办力度。

……

常规打假不手软,线上打假出新招。在“金叶卫士”忠诚履责下,烟草行业打假打私高压态势始终不减,为保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多年来,我国香烟市场净化率超过96%,相比于发达国家一般维持在92%、发展中国家一般在88%左右的水平,这一成绩显得尤为来之不易。

值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烟草行业打假打私工作也步入了新时代。回眸而望,在烟草行业不懈打击下,假烟私烟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既为烟草行业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也从根本上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放眼未来,在新的历史方位中,打好香烟打假打私“持久战”依旧任重而道远。烟草行业将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高持专卖利剑、守护烟草净土,奋力推动香烟打假打私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更好地坚持和维护烟草专卖制度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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