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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吸烟需注意场合,以免引发二手烟冲突!

杭州一家私房菜馆,因为纵容客户抽烟,引发隔壁桌乘客不满,请求他们到外面抽,遭到谩骂,引发冲突,期间老板出来劝阻,但只让抽烟者少抽点烟,因为同行有儿童,最终双方再次发生冲突,一人受伤,而受伤的人就是这名微博大V,回去后这名大V立刻发了此次事件的动态,引起了网友的强烈反响,他们纷纷攻占该店的各大评分榜,恶意差评,最后老板出面道歉,这才解决了此事。

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店家其实也是两面为难,一边是老客户,一边是带着小孩的客人,双方矛盾没有解决好,事情最终还是以这种方式收尾。

在带小孩的客人面前抽烟确实是吸烟者的问题,或者说是吸烟者的道德素质修养,但是中国有3.5亿烟民,烟民群体的素质参差不齐是客观事实。类似的由于二手烟引起的矛盾纠纷已经有很多起了,让烟民们都戒烟,可能吗?有没有更实际一点的方法呢?其实,笔者认为,从理性角度出发,合理地建设文明吸烟环境,让烟民在吸烟室吸烟,反而有助于实现减少民众对二手烟雾的接触。

为什么这么说?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他们担心的点无外乎烟民在吸烟过程中产生的烟雾有可能影响周围人群的身体健康、在公共环境吸烟会产生一定的危害和负面影响,他们的主要的诉求是获得一个干净无污染的工作生活环境。究其根本,抵制“二手烟”的背后是保障自身健康的心理需求,并非全面打击吸烟人群。

而站在烟民的角度上去思考,不受打扰且整洁舒适的吸烟环境乃至场所才是其真正需求点所在。但是在日益严苛的控烟环境下,烟民不仅缺少正常的吸烟环境,更不用谈及舒适度等高阶需求,不受尊重已成为吸烟者面临的常态。

如果我们能既考虑到不吸烟群体的需求、也考虑到烟民群体的需求,在二者当中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那么类似的矛盾冲突事件会越来越少。

比如在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在交通工具上设置吸烟车厢,并让其适合吸烟者使用,这些做法都是在尽量不影响公众环境和健康的前提下,给吸烟者设置的合理空间。控烟不是禁止吸烟者吸烟,而是逐渐普及健康宣传的过程,只能通过宣传教化而不能通过外力加以强制。

在吸烟室、吸烟区等公共设施得到普及的情况下,相信烟民能够控制自己的吸烟行为,在指定场所吸烟,不在公共场合随便抽烟,这样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香烟新闻速览:超标售卖卷烟还会被罚?中招老板哭诉真相
 
零售户做生意,当然是商品卖得越多越好!但是,对于卷烟这样的特殊商品来说,可就不一定了......
 
近期就有一位零售户
 
遇到了这样的疑问~
 
案 例:
 
零售户陈先生在市区一个居民小区附近开了一家烟酒商店,并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前几天,稽查员小李、小王去他店里走访检查时,刚好碰见有消费者因为办婚礼在他店里购买了50条卷烟,结果陈先生被烟草部门查处并罚款。
 
陈先生不明白,自己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卖的也都是从当地烟草公司购进的卷烟,怎么会违法呢?
 
划 重 点:
 
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另外,第五十四条规定: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虽然陈先生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是没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不能一次性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含50条),陈先生一次性销售卷烟50条,构成无证批发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烟草部门对他进行处罚。
 
由以上案例可见,“50”条是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中的“分水岭”!
 
所以,广大零售户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一次性零售卷烟超过50条,否则可能面临被没收违规销售的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如果一年内有两次这样的行为更会被取消经营资格,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难道,想要多卖卷烟就没办法了吗?
 
当然不是!
 
零售户可以分2次卖给顾客,比如顾客想要买75条,可以先卖给顾客40条,然后再卖给顾客35条,分两次来销售,这样就不算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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