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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签订电子送达确认书吗?

山东临沂蒙阴县零售户王女士问:前几天,我帮亲戚代卖一批卷烟时被烟草部门查处,执法人员询问我是否愿意签订电子送达确认书,如果愿意签订的话,行政处罚决定书就用电子邮件发给我。我听同行说,前些年非法经营被查处时,执法人员给的是纸质版行政处罚决定书。我想咨询一下,我可以签订电子送达确认书吗?

蒙阴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孙华答:根据您的表述可知,这涉及行政处罚决定书能否适用电子送达的问题。《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由上述规定可知,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电子送达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同意。因此,只要您愿意接受电子送达的方式,就可以签订电子送达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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