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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店藏大量私烟 女商人偕夫不认罪

杂货店藏大量私烟 女商人偕夫不认罪
等待保释的诺莱拉(左起)及丈夫利斯哈干,在庭外与亲属商讨保释事宜。

女杂货商被发现藏有大量走私香烟,今日与巴基斯坦籍丈夫被关税局控上关丹推事庭时,两人皆不认罪。


被告诺莱拉(28岁)及利斯哈干(42岁),被控于今年2月26日晚上8时30分,在关丹绕道路班丹的杂货店,遭上门突检的关税局官员从店内搜出大量私烟。

起获私烟分别是292包(20支装)各品牌的普通私烟,及238包(12支装)印尼私烟,总值837令吉49仙。


2人行为抵触1967年关税法令135(1)(d)条文,可在135(1)(v)(aa)条文下被判罪,并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与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低罚款相等于充公私烟价值的10倍(8374令吉90仙)或最高10万令吉,或充公价值的20倍,视何者为高,或入狱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关税局主控官凯鲁丁副检察司,基于涉案私烟数量庞大,向推事诺阿芝占建议,女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而次被告因非大马公民,保释金不应低于5万令吉及需有两名大马籍担保人,另扣押国际护照。

与女被告育有3名子女的利斯哈干求情时1说,他是以旅游签证入境,国际护照有效期将于下月到期,担心护照一旦被法庭保管,无法及时申请更新。

推事了解男被告的忧虑后,给予保证,控方将协助办理更新护照手续,并订于本月2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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