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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缴纳罚款,会被加处罚款吗?

 

广东英德市零售户张先生问:我经营一家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便利店。近日,我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被烟草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签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我在15天内缴纳罚款,请问逾期未缴纳,会被加处罚款吗?

英德市局工作人员赖海筹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因此,你如果逾期缴纳罚款,会被加处罚款,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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