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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从东北私贩9000斤烟叶至山东获刑

黑龙江两名男子在没有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烟叶运到东营打算销售,以此牟利。没想到,刚出高速,就被公安民警给来了个“一锅端”。日前,垦利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王某国系黑龙江省宁安市人,2016年春天,王某国与当地烟站签订烟叶收购合同,因当年风调雨顺,烟叶超产严重。到了2016年11月,王某国联合邻村的刘某志,将两人超产烟草9000余市斤,雇佣一辆卡车运到东营,在没有烟草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打算将烟叶私自销售给贺某某。

其实,早在王某国等人贩运烟叶抵达东营之前,公安机关在与烟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就已经获悉相关线索,并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2016年17日凌晨,连续蹲守6天之后,民警发现一辆悬挂黑C47***牌照的大型车驶离高速,该车来自东北,顶部、两侧分别用彩色盖布遮挡,掩盖高出车厢的货物。

民警立即拦停该车进行检查,掀开盖在车厢顶部的盖布,满满的一车烟叶映入眼帘。要求车上人员出示准运证等合法手续,对方均不能提供,民警当场将王某国以及司机罗某某抓获,缴获烟叶9000余市斤。原来,王某国等人自以为深更半夜,不可能有人会查自己的车。于是,一行人昼伏夜出,专门选择在夜间赶路,在算好时间后,于凌晨时分到达垦利高速出口,没想到刚下高速就被查获。

经鉴定,王某国、刘某志两人所贩卖烟叶9000市斤,涉案价值42万余元,两人构成非法经营罪。垦利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这批烟叶在未经销售的情况下就被查获,社会危害较小,王某国、刘某志被认定为犯罪未遂,可从轻处罚。最终,王某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刘某志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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