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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烟草营销在网络潜滋暗长

  吸烟有害健康早就是社会共识。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到我国的《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都对烟草广告予以禁止。然而,北京市疾控中心昨天发布的一项为期半年的监测显示,烟草营销并没有在传播媒介上绝迹,营销手段也从以往的硬广告向软广告变化,让监管面临更大挑战。(4月17日新京报)

  没想到在现实中销声匿迹的烟草营销广告,却在互联网上大行其道,泛滥成灾,这种现象严重违反着法律规定,污染着网络环境,也给网民造成巨大的误导,对于这种现象,需要采取积极措施,运用法制和法治来遏制与清理。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吸烟不仅危害自身健康,产生的二手烟也严重危害着他人健康,损害着公共环境,因此,国家对烟草广告严防死守,禁止烟草营销。近些年多地更是出台“禁烟令”,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这些都是对公众健康的维护,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在这种背景下,一些烟草广告转战网络,在社交平台大展拳脚,大肆发布烟草广告,开展烟草营销行为,不仅让网络乌烟瘴气,也透支着现实禁烟效果。

  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相关部门对互联网烟草营销治理的缺失,对于烟草营销,很多时候,职能部门只限于线下治理,却忽略了线上打击,再加上职能部门人手不足,而网络浩若烟海,烟草营销存在着很大的隐蔽性和流动性,给打击治理带来很大难度,顾此失彼,这就导致一些不法行为趁虚而入,借助网络潜滋暗长,而且年轻女性和青少年是网络主体,很容易受到这些营销广告的诱惑和误导。因此,需要补上这个短板,加强对网络烟草营销的监控和治理,积极采取措施,堵住互联网烟草营销的漏洞。

  一方面,完善法制。针对网络烟草营销行为,积极完善措施,出台相关规定,压实相关平台责任,形成网络治理合力,比如,出台或完善相关法规,对网络烟草营销,除了对违法者打击处理,还应该加强对相关平台的追责和惩罚,以此调动平台监管责任,挤占烟草营销空间。

  另一方面,加强法治。严格执法,严肃法制,加强对网络烟草营销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具体而言,一是分散兵力,加强网络执法投入和设计布局,加强对网络烟草营销的监控,实施精准治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处理。编织执法网络。二是发动和依靠网民的力量,在网络上设置举报通道,建立举报受理机制,积极发现和接收烟草营销举报,介入调查,依法处理,通过发动网民参与,弥补执法不足的缺陷。打响一场打击和治理网络烟草营销的网络攻坚战。

  总之,不能让烟草营销在网络潜滋暗长。成为毒害女性和青少年的健康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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