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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办理烟草证?小心被骗

今年7月13日下午4点左右,广西河池市宜州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张家明的办公室里,匆匆走进来了两名民警,他们请求烟草部门协助调查一起诈骗案。

经过一番了解,原来就在前几天,宜州区安马乡派出所接到谢某报案,称他与妻子莫某被别人以帮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烟卡为由,骗走了36000元钱,恳求派出所帮忙破案。民警为了调查了解夫妻俩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相关信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谢某、莫某夫妻在宜州区安马乡安马街开有一间食杂店,生意还不错。因没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直没有经营卷烟,据说损失了不少客源。有一天,韦某来到他们夫妻经营的店面,称他认得烟草局的领导,承诺只要给他6000元,他就可以通过关系帮助他们的食杂店办理一个烟草证。夫妻俩办证心切,于是对此信以为真,便没有过多考虑就给了韦某6000元,委托韦某办理烟草证相关事宜。几天后,韦某又以帮夫妻俩在农村老家再办理一个烟草证为由,再次骗取了夫妻俩4000元。此后韦某又以办证要打通关系、送礼等理由,先后共计骗取了夫妻俩36000元。

苦等两个月后,夫妻俩没有盼到烟草证,而韦某却玩起了消失的“游戏”。一番寻人未果后,夫妻俩意识到被骗了,于是选择了报警。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向当地烟草部门提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材料,经审核审批后,符合办证条件的,烟草部门会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若不符合办证条件,烟草部门也会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上述案例中,夫妻俩不了解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办证政策,没有亲自咨询烟草部门或到烟草部门提交申请办证材料,而是盲目相信他人,希望通过金钱打通关系来办证,殊不知给骗子可乘之机。骗子抓住其办证心切的心理,给他们办证的承诺。结果夫妻俩不仅烟草证没办好,还白白损失了钱财。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许可,烟草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如果想要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必须向烟草部门提交相关办证材料,由烟草部门调查核实后,不管符不符合办证条件,都会给予答复,切不可相信社会人员能办证的谎言,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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