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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局全力打击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件纪实

  编者按 2016年,一种以“加热却不燃烧”为噱头的“低温卷烟”开始在国内市场出现。一些电商平台甚至公开售卖,严重冲击了正常的卷烟市场秩序。

  面对卷烟市场的新形势、新变化,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创新专卖打假打私方法,加强对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监管,不仅开创了此类案件侦办的先河,还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行业侦办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

  2016年,加热不燃烧卷烟的出现和非法售卖,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卷烟市场秩序,也为市场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2017年5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关于加强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加强对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监管。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快速响应、周密部署,要求各地市级局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原则,严格落实加热不燃烧卷烟监管工作。

  在无经验可遵、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两年多来,浙江省局谋在新处、干在实处,首开先河,在“浙”里打造了一个又一个样板,成功探索出一条打击加热不燃烧卷烟的新路径。

  打造样本卷:

  全国首份加热不燃烧卷烟质检报告

  2017年8月14日,一位消费者来到宁波市鄞州区烟草专卖局举报,称自己通过电商平台买了一条“卷烟”,口味有点不对,怀疑是假烟。

  接到举报信息后,鄞州区局专卖人员第一时间与举报人联系。经过现场初步鉴定,该产品并不是假烟,而是一种“烟弹”——它的外形与常规卷烟相似,但烟支长度比常规卷烟短,属于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

  沿着这条举报信息“顺藤摸瓜”,专卖人员发现,在2017年6月国家局下发禁售令、已关停一批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网店的背景下,这家网店依然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烟弹”和“烟具”。

  鉴于案情重大,宁波市局第一时间向浙江省局上报案情。浙江省局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深入经营,扩大战果。

  但摆在专卖人员面前最大的难题是,加热不燃烧卷烟属于新型烟草制品,此前在国内市场很少见。“烟弹”的原料是什么?“烟弹”要怎么定性?属于烟草专卖品吗?一系列疑问扑面而来。如果深入经营这条线索,查实属于非法经营案件,那么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时,对产品定性的质检报告将是重要的法律文书。

  没有停滞不前,没有观望等待,浙江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立即与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省烟草质检站带着28个规格的“烟弹”样品,前往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拿到了其出具的《鉴别检验证明》,证实送检样品中含有烟碱和烟草特有N-亚硝胺等烟草特征成分,也就意味着“填充物由烟叶制成”。

  带着检验证明,浙江省烟草质检站严格按照流程,从烟丝、烟支、小盒、条盒到包装、印刷、工艺、标语……不放过一个小细节,认真梳理。

  三天后,由浙江省烟草质检站出具的《卷烟真伪鉴别报告》,即全国首份加热不燃烧卷烟“烟弹”质检报告“出炉”。报告显示,送检样品由卷烟纸包裹或卷制而成,符合卷烟制作、包装工艺,这种“烟弹”的填充物由烟叶制成,属于烟丝的一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烟丝属于烟草专卖品,国家对其生产、销售和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加热不燃烧卷烟”是烟草制品,完全符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国标对卷烟的定义,属于新型卷烟。

  这份全国首份加热不燃烧卷烟质检报告,为浙江省局破获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同时也为行业破获此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质检样板。

  打响第一枪:

  全国首起加热不燃烧卷烟非法经营案

  解决了加热不燃烧卷烟的定性问题,有了首份质检报告的支撑,宁波市烟草专卖局按下了“8·28”加热不燃烧卷烟非法经营案侦办的“加速键”。

  其间,此案得到国家局高度重视,特别批示“必须摸清网络,查清源头,进行纵向打击”。

  “这是国内查办的首起加热不燃烧卷烟非法经营案。涉案物品新、犯罪模式新,网上交易人、财、物分离,该怎样确定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网?怎么固定交易金额、交易记录等证据?当时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可真不少。”宁波市局专卖处负责人坦言,案件查办之初并没有那么顺利。

  为把握案件突破的黄金时间,在浙江省局专卖处的全程指导下,鄞州区烟草专卖局联合鄞州公安成立数据分析中心,并协同阿里巴巴公司的“打假特战队”,以“被举报网店”为突破口,依托“云端”系统和阿里数据库,收集支付宝、微信等各方面的数据信息约200G。

  面对几百万条数据信息,30多人组成的数据分析团队运用“153”打假打私工作法,经过一个多月的筛查、梳理,最终通过分析资金链、货物流向、嫌疑人通讯信息、生活轨迹等关键要素,建立数据模型和信息要素关联,在纵向与横向等多个维度上,理清了不同层级以及同一层级团伙之间的关系网。

  至此,这个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他们通过黑龙江黑河口岸从俄罗斯等国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入境,以深圳华强北为销售中心,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交由物流公司发往全国各地。犯罪团伙有4个层级的销售网络,层层分销,各个层级之间也相互交叉进货,共涉及8个省(区)、2个直辖市、15个地市。

  在理清案情和人员关系后,2017年9月30日,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浙江省局专卖稽查总队到宁波市局听取汇报,并成立了由省市区三级烟草和公安组成的专案组。

  自2017年11月开始,专案组在大数据技战法的支援下,南下闽粤、北上黑吉辽,先后在深圳、广东珠海、福建福清、海南、北京等地围追堵截,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

  “刚从深圳回来,我们就去了黑河,当地气温达到零下20摄氏度,在蹲点的时候车要熄火,我们只能缩成一团,‘取暖全靠抖’,连手机都冻得开不了机。”谈到抓捕时的经历,鄞州区局稽查中队一位队员记忆犹新。

  即便取证、收网过程困难重重,但专案组人员始终没有放慢办案的脚步,反而更加坚定了一定要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决心,并凭着蛛丝马迹边打边查,一步步深入不法分子的“巢穴”。

  截至目前,此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涉及俄罗斯及国内十多个省市,涉案金额上亿元人民币。2017年12月28日,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成为加热不燃烧卷烟领域全国首例部督案件。

  对于该案件所取得的战果,国家局作出批示——“为打击新型烟草办案创造经验,提供样板”,并给予特殊表彰。

  打通全链条:

  全国首起加热不燃烧卷烟走私案

  为了从源头上打击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的涉案违法团伙,宁波公安和烟草部门再次深入挖掘“8·28”案件线索,并将新线索移交给宁波海关缉私局。2018年4月9日,由宁波海关命名的“NB1807”加热不燃烧卷烟走私案侦办工作正式启动。

  宁波公安、海关、烟草三方成立联席指挥部,组建实体化运作的专案组办公室,确立联系人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案件情况,实现全案侦查过程中的情报共享、集体“会诊”、并案侦查和证据互换,形成三部门协同作战模式,有效推动了案件的侦破工作。

  “从近年来案件侦办情况来看,有关新型烟草制品的走私犯罪行为日趋猖獗,成为我们重点打击的领域之一。我们希望通过此次三方合作,形成全国打击新型烟草制品走私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好市场环境,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宁波海关缉私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专案组以走私团伙成员之一的李某为中心点,全面排查各种涉案记录和信息,并前后5次到深圳提取了近230公斤、15万余份涉案嫌疑快递面单。20余名办案人员加班加点,从中筛选整理出6000余份有效线索。

  最终,专案组成功锁定了以郑某、李某、曾某为首提供“清关服务”的犯罪团伙,并初步判断该团伙已经形成了一个集清关、跨境走私、境内分销于一体的完整链条,即上家在境内外组织货源、收集订单,由“包通关”公司将产品走私入境,“驼队”负责带货进入境内,最后在境内由专人负责将产品用快递发送给各经销商。走私产品主要从日本、俄罗斯等国入境。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专案组意识到,就这起案件而言,案情之复杂、涉案人员之多、覆盖面之广,远超出仅凭一个省几个市破案的能力范围。

  在三方上级部门的协调下,2018年7月27日,全国28个海关直属关区,12家省、直辖市烟草部门及浙江省公安机关在宁波召开“NB1807”走私案件协调会。宁波海关缉私局向全国海关28个直属关区缉私局移送案件相关线索800余条。各单位明确职责、注重协作、共同打击,遏制此类案件的多发态势。

  至此,此案从浙江省“单兵作战”变为全国“联动出击”,实现了由地区“点式抓捕”向全国“网状式抓捕”的转变。

  一个半月后,新型卷烟走私案件推进会在杭州召开。会上通报了“NB1807”案件最新进展情况,国家局专卖司、海关总署缉私局负责人再次强调,务必认清走私新型卷烟的社会危害性和对国家税收的侵蚀性,务必对新型卷烟坚决打击到底。

  有了相关海关缉私局的边控措施,全国统一的打击矩阵形成,涉案嫌疑人纷纷落网。其中,一名嫌疑人在俄罗斯莫斯科负责供货,异常狡猾、行踪不定。公安部猎狐办带领专案组赶赴莫斯科,经多方努力,成功规劝其投案自首。针对另一名境外嫌疑人,专案组在今年6月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基础上,目前已正式向日本递交引渡申请书,启动引渡手续。

  作为全国首起公安、海关、烟草联合办案及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督办的署督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走私案,该案完整地摧毁了从销售终端到国外顶层供应源头的犯罪链条,实现了对加热不燃烧卷烟非法入境到境内违法销售行为的全链条打击。

  截至目前,“NB1807”专案共查获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46万余条,案值4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其中境外成功抓捕1人。

  在首开先河连破两起加热不燃烧卷烟大案之后,浙江省局一鼓作气、乘胜追击,在全省迅速部署启动集中整治加热不燃烧新型烟草制品的专项行动,掀起了打击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件的高潮。

  如今,浙江全省11个地区全部成功侦办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实现了包括山区、海岛在内的全省打击“满堂红”。其中,舟山作为浙江最小的地市,在此类案件侦办上秉承“小岛也能办大案”理念,2019年3月以来相继对普陀、岱山、舟山、嵊泗四起案件进行收网。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此予以报道,引起了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

  截至2019年11月,浙江累计破获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件10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追究刑事责任470人,涉案金额达22.57亿元,为全国案件破获数量及追究刑事责任人数之最。

典型经验

勇立潮头敢为先

本报记者 王林 通讯员 楼倩倩

  通过走私渠道进入中国市场的新型烟草制品,不仅会扰乱中国卷烟市场秩序、影响国内新型烟草制品的发展,还会对我国烟草税收造成严重影响。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始终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坚持“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不动摇,视国家利益重于一切,在全国打响加热不燃烧卷烟监管第一枪后,应势而动,变中求新,为全国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数据“破题”,强化精准打击

  新型卷烟案件依托互联网运作,交易过程更加隐蔽,网络层级更加复杂。针对这种情况,浙江省局不断创新和改进监管方法和模式,构建起“平台运营、数据驱动、云上监管、一网通办”的“互联网+专卖”模式。其中,“云上监管”以涉烟数据智能采集、深度分析、精准打击三步法为监管体系。

  在侦办案件过程中,浙江省局总结形成了一套“153”打假打私工作法,即依托公安部门与阿里平台组建的“1”个情报研判室,在阿里数据库中调取相关人员的信息、行为、资金、物流和关系“5”项数据,并建立相关逻辑关联,再运用资金链、货物流向、生活轨迹“3”大分析法,绘就犯罪网络全息图,从而实现精准打击。

  机制“破局”,强化合力监管

  早在2014年,海关总署、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就联合印发了《走私烟草专卖品重大案件督办制度》,为三方联合协作搭建了良好平台。

  浙江省局高度重视打假打私协作机制的顶层设计,不断引导各地市级局进一步深化与公安、海关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协作机制,通过线索共享、合成研判、联合侦办的模式,探索新的部门联合监管模式。其中,在侦办“NB1807”系列专案时,宁波公安、海关、烟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预防和打击涉烟走私犯罪的合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案件管辖、侦办、取证、移送等工作无缝对接。

  队伍“破冰”,强化素质提升

  在“互联网+”背景下,浙江省局始终坚持把培养队伍的新能力作为顺应专卖监管新形势的切入点,认真抓好职业技能培训,使队伍专业思维和专业素质跟上时代发展、跟上模式变革。

  以“大讲堂”、网络课堂、“四个一遍”等为载体,浙江省局聚焦物流寄递、大数据监管等管理热点难点,以扁平化培训方式促进技能共享、知识共享,不断提升专卖队伍的大数据收集、加工、分析、应用能力,在工作实践中培养敬业、勤业、专业的专卖队伍。

  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在这场打击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件的持久战中,浙江省局将继续不畏艰难、勇挑重担,誓与涉烟违法行为斗争到底。

典型案例

  宁波鄞州“8·28”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

  2017年12月,宁波鄞州烟草联合鄞州公安经侦成功破获“8·28”全国首例特大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部督案件。

  该案件查获各类加热不燃烧卷烟3000余条,涉案金额超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涉及广东、福建、北京、黑龙江等多个省市。

  宁波鄞州“3·18”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

  2018年,宁波鄞州成功挖掘出一个涉及深圳、广东广州、新疆霍尔果斯、内蒙古满洲里、黑龙江绥芬河等6个省市的特大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件。

  该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其中已判决4人,逮捕2人,取保候审2人,查获加热不燃烧卷烟3428条,涉案总金额1.27亿元。

  宁波鄞州“NB1807”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

  2018年,宁波鄞州“NB1807”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团伙涉嫌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超过46.3万条,涉税金额超过2.5亿元,涉及全国31个省市。

  温州“6·20”跨境销售加热不燃烧走私卷烟及烟弹网络案

  2018年,温州市“6·20”跨境销售加热不燃烧走私卷烟及烟弹网络案案值1710万元,涉嫌偷逃税款113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

  嘉兴“3·01”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

  2019年,嘉兴市“3·01”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抓获涉案人员12人,逮捕犯罪嫌疑人4人,取保候审8人,查证分销零售点34个,涉案金额达3000万元。

  湖州长兴“5·12”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

  2019年,湖州市长兴县“5·12”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共抓获涉案人员14人,其中依法逮捕6人,取保候审6人,刑拘2人,查获实物烟弹1400余条,涉案价值5000余万元,涉及北京、广东、吉林、黑龙江、云南、山东等多个省市。

  绍兴“12·11”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

  2017年,绍兴市“12·11”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其中逮捕12人,取保候审6人;查扣各类违法卷烟1302.7条,涉案金额2000万元,涉及浙江、上海、天津、广东、黑龙江、新疆等十余个省市。

  金华浦江“3·20”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

  2018年,金华市浦江县“3·20”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上网追逃1人,查获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实物4225条,查处工作室2个、仓库1个、物流站点1个,涉案金额约1亿元,涉及浙江、广东、福建、湖北、天津、黑龙江、吉林、新疆等十多个省市。

  台州玉环“4·02”销售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

  2019年,台州市玉环市“4·02”销售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共查证涉案人员43人,其中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有11人,捣毁窝点4处,现场查获加热不燃烧卷烟842条,涉案金额3000万余元,涉及浙江、辽宁、山东等21个省份以及日本等地。

  舟山岱山“1·27”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

  2019年,舟山市岱山县“1·27”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上网追逃1人,查获加热不燃烧卷烟2085.4条,涉案金额达7880万元,涉及广东、浙江、北京、吉林、河北、黑龙江、广西等多个省市。

  杭州临安“7·07”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

  2019年,杭州市临安区“7·07”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共捣毁窝点和仓库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其中刑拘10人,取保候审1人,共查获加热不燃烧卷烟2870条,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

  孙军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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