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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涉烟大要案——浙江宁波鄞州区:“8·28”销售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案


 

案件概述

  2017年8月14日,一位消费者来到浙江宁波鄞州区烟草专卖局,举报在网上买到了“假烟”。这款“假烟”的外形与常规卷烟相似,但烟支长度比常规卷烟短。原来,这款烟并非假烟,而是iQOS的“烟弹”。

  沿着线索顺藤摸瓜,专卖人员在消费者购买产品的网店发现了大批进口的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烟弹”“烟具”。

  加热不燃烧卷烟属于新型烟草制品,按照监管要求,只有原料是烟草的加热不燃烧产品才属于监管范围。那么,这批“烟弹”属于烟草专卖品吗?

  对此,浙江省烟草专卖局专门派人前往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这批“烟弹”进行检验。质检报告显示,这种“烟弹”成分是烟草薄片,属于烟丝的一种,而烟丝属于烟草专卖品。

  明确“烟弹”在监管范围内后,2017年8月28日,鄞州区局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鄞州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受理案件后,初步查证涉案网点销售金额较大,存在非法进口、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等行为,正式依法立案侦查。

  2017年9月30日,由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三级烟草专卖和公安人员组成的专案组正式成立。为了提高案件侦办效率,专案组成立数据分析中心搜集信息,以涉案网店为突破口,通过分析支付数据梳理出两条主线,一条在深圳,另一条则指向北京。

  在此基础上,办案人员兵分两路追根溯源,在北京和深圳同步深挖,分别找到了不法分子各自的上线,最终,两条线的最上线全都指向了黑龙江黑河。至此,这起案件牵出了一个从俄罗斯走私入境、以深圳为销售中心、通过互联网销售新型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犯罪团伙。这个犯罪团伙有4个层级的销售网络,层层分销,各层级间相互交叉进货,涉及8个省(区)的15个地市和2个直辖市。

  在数据遥感全程支持下,办案人员南下闽粤、北上黑吉辽,先后在深圳、珠海、福清、北京等地围追堵截,对犯罪分子展开追捕。

  此案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2019年1月鄞州区人民法院分别对此16人以非法经营罪判处1至5年有期徒刑,另有3人网上追逃;先后查获涉案“烟弹”3500余条,查扣作案送货车辆1台。后续追捕行动仍在持续进行中。

 


案件点评

  作为全国首例部督特大销售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案,该案无经验可遵、无先例可循,办案难度非常大,办案人员“摸着石头过河”,战果显著。

  办案初期,遇到的第一个难关就是“烟弹”属不属于烟草专卖品?2017年,新型烟草制品在国内市场并不多见。浙江省烟草专卖局通过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率先取得“烟弹”的质检报告,明确了“烟弹”属于烟草专卖品。

  互联网案件的特殊属性,为侦办案件设置了第二个难关。互联网涉烟案件涉及的人员更杂、环节更多、地域更广。办案人员正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模型,多维度、多层次寻找蛛丝马迹汇总数据,再利用数据分析趋势科学决策,为案件梳理以及侦办提供了重要支撑。

  随着涉案网络日渐清晰,如何收网成为第三个难关。这起案件的犯罪团伙从俄罗斯走私“烟弹”入境,以深圳华强北为销售中心,通过互联网层层分销。专案组成员在数据遥感全程支持下,分头南下北上,围追堵截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

  宁波市烟草专卖局、鄞州区烟草专卖局开辟了一条打击新型烟草制品非法经营行为的新路径。对于该案取得的战果,国家烟草专卖局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案“为打击新型烟草办案创造经验,提供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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