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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烟草历史——日商三林烟公司

日本大正六年六月十三日,由深谷估市和加藤正吉编著,东三省官绅士发行屋发行的《东三省官绅史》第四章满洲之工业,第七烟卷中记载:

日商东亚烟草会社为在满洲拓充销路起见,于明治三十九年设分工场于营口,制造各种烟卷,以投中国人之嗜好。在南北满与英美烟公司相对抗,渐次得占势力。该会社原仅资本金一百万元,于大正二年设资二百万元,合为三百万元增加制品,又扩充销路于山东、直隶。现在出品较之开业当时已增加三倍。大正二年中,各种制品价格为二百二十万元云。

该会社之外,明治三十九年奉天创立之三林公司,以二万元之资本用土产之烟叶制造中国人专用之烟卷。大正二年之制造高五千百九十万支,价额七万三千余两。工场虽小,而其所制之烟卷中国人多嗜用之。

明治三十九年为1906年,据史料记载1906年日本东亚烟草株式会社于东京成立,当年便在营口设立分工场似不可能。且《盛京时报》于宣统元年,即1909年在东三省新闻栏目刊登消息说,东亚烟草工场之近状,日人此次在营开设东亚烟草工场一切工程,目前已经告竣。闻工人应募者现在陆续到场,报名已达定额,日内当可开办。《盛京时报》所载当为正确。

而日商三林烟公司成立日期,据多项资料记载,应为1906年11月。可见,日商三林烟公司为辽宁最早成立的机制卷烟厂之一。那么,日商三林烟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卷烟生产企业呢?王希亮在《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对东北借款及合办事业评析》中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解析。日商三林烟公司名义上是合办企业,经营范围是贸易及烟草,出资人为鲁栋琴、森井忠彦、岩谷二郎,而社长为森井忠彦。

实际上,是日本人假借“合办”之名,由日方出资,行独占经营之实。“表面上以支那人的名义,但所有资金(股份)则以借款的形式贷付。”其经营权自然牢牢控制在日本人手中。可见,所谓的中日“合办”不过是日本人的障眼法而已。

这一时期,日本财团与中国政府或地方当局合办的事业总计为19项。其中:林业11项、矿业6项、其他2项。日本财团之所以与中国政府合办事业,其出发点及落脚点均盯在资源上。而日商三林烟公司便是盯上烟草资源而设立的所谓“合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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