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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零售户经营期间必须亮出许可证

  一、“亮证经营”的法律规定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卷烟零售户取得卷烟、雪茄烟经营业务资格的重要标志,也是各级专卖机关进行管理和检查的有效依据。《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将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二、零售户“亮证经营”的重要性

    (一)亮证经营是卷烟零售户诚信经营的标志。由于非法卷烟利益高,许多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致使大量假冒卷烟充斥市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因为卷烟这种特殊商品的进货渠道单一,持证户的进货销货都在专卖行政机关的监督视野之内,为逃避监管和打击,无证经营的店铺往往成为非法卷烟的藏污纳垢之地,消费者经常因购买卷烟在真假烟辨别等方面存在顾忌,而消费者判定经营者是否合法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看其有没有许可证。做为商户来说,许可证是让顾客放心消费的“身份证”,是零售客户自身形象和信誉等级的广告牌,在诚信经营中,最起码的条件就是要持证经营,把许可证摆放或者悬挂于显要位置,起到向消费者公示的作用,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并且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如果连许可证都不让消费者知晓,诚信又从何谈起呢?

    (二)亮证经营是卷烟零售户应尽的义务。《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的规定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监督检查的两项重要内容就是经营者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合;以及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延续等手续的执行和办理情况;如果不亮证经营,给专卖人员检查带来不便,人为延长了不必要的检查时间,影响了行政效率,客观上就妨害了专卖机关的监督检查,也影响了零售户的正常经营。

   (三)亮证经营有利于对许可证的保管。有些零售户把本应该挂在明处的许可证随意存放,在妨害了专卖机关的监督检查的同时,也不利于对许可证的保管。卷烟零售客户如果能做到亮证经营,将零售许可证正本悬挂或固定置放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正常情况下不容易霉变、损毁,一般不会丢失,使用时取放也较方便。如果零售客领回后随意放在什么地方,时间一长,很难找到,又容易霉变、损毁和丢失,用的时候不是找不到就是找出来的许可证已经损坏,补办许可证还要登报挂失,既要花费很长时间,还会给零售户带来额外的负担。

    作为一名诚实的经营者,应正确使用和保管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实行亮证经营,既是零售户展示自己商业信誉的一个窗口,也是守法经营的具体体现,因此奉劝每一个卷烟零售户,请亮出你的许可证!

 

未“亮证经营”违法案例及相关问题问答
 

案例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必须悬挂上墙?

零售户问:最近我办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心里十分高兴。专卖执法人员告诉我许可证要悬挂起来,但我的商店刚装修好,墙壁很干净,我不想在墙上钉钉子,怕影响美观。我觉得,办了证就是合法经营户,挂不挂许可证不影响合法性,请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必须悬挂上墙吗?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有人应当将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此条文可归纳为以下几个要点:第一,依法取得许可证的零售户应当亮证经营;第二,亮出的证件指零售许可证正本,副本无需摆放,但必须妥善保管;第三,许可证要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不能放在非经营场所或者经营场所不易发现的位置;第四,摆放的形式不限,可以装框悬挂,也可以用胶带粘贴,还可以直接放置在货架上等高处。

可见,亮证经营既是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发证机关后续监督管理的需要。不论是新办证户还是老经营户,都要有亮证经营的意识和自觉性,随时接受发证机关的检查。同时,亮证经营也能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树立店铺的良好形象。因此,即便您不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悬挂在墙上,也要将其摆放在店铺的显眼位置。    
 

案例二:未亮证经营也违法吗?

节前,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进行市场检查时,发现零售户陈某的经营场所未悬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陈某解释说因为店面面积较小,就把许可证放在抽屉里,等检查的时候再拿出来。执法人员遂督促其亮证经营,并告诉他不亮证经营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对此,陈某表示不解:未亮证经营也违法吗?

分析:未亮证经营属于违法行为。《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将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所以,持证零售户应当亮证经营,否则,将承担停业整顿甚至取消经营资格的法律责任。另外,经营者在店内显眼位置悬挂或摆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可以使消费者更加放心地购买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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